关于严禁使用校园网进行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
2022-03-14 信息化办公室(网络中心)
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中央宣传部、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印发了《关于整治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的通知》、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《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》,省教育厅定于在2022年3月份集中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专项整治攻坚行动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我校决定开展虚拟货币“挖矿”专项整治行动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严禁主动挖矿:严禁利用个人或他人的电脑、服务器等设备使用校园网从事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,一经发现,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,请师生加强管理并及时开展“挖矿”活动的自查清理。
二、被动挖矿处理方法:被动挖矿多因感染木马病毒“挖矿”,电脑或服务器被他人非法入侵“挖矿”等,排查及处置方法见附件2。
三、严格落实上网实名制:严禁出租出借个人上网认证账号,用户须对个人上网账号的所有上网行为负责,如个人账号在路由器登录认证,则对接入路由器所有终端的上网行为负责。需要排查回收个人上网账号请登录自助服务中心,删除未用终端无感知认证并修改账号密码。
四、加强所属服务器和终端管理:请各部门加强对所属公共机房、服务器、对外自助服务终端等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自查,明确相关联网设备的管理责任人,及时关停无人管理维护的服务器或终端。
信息化办公室(网络中心)已在校园网出口部署了安全设备,如发现联网终端已中毒并发起恶意请求,将限制设备联网,直至问题解决。
信息化办公室(网络中心)
2022年3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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